2011年安徽省当涂县公开招聘中小学(含职中)教师公告
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皖人社发〔2010〕78号)和马鞍山市委组织部、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(暂行)的通知》(马人社〔2011〕2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现状,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同意,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,2011年当涂县所属中小学(含职中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名额及学科:
二、招聘条件: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,热爱教育事业。
2.年龄: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(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。
3.学历:报 考当涂一中人员,须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(体育专业学历为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)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;报考当涂二中、石桥中学人员,须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;报考县职教中心人员,须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;报考初中、小学人员,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。 以上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。
4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5.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:(1)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;(2)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;(3)在人事考试中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;(4)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。
三、招聘程序
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,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自主择校、聘用的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